常州大学学报用稿制度

一、用稿范围

学报必须突出学术期刊的本质属性和特征,所发稿件应符合本刊宗旨和栏目设置要求,具有原创性、科学性或实践应用性,主要刊登较高水平的理论研究论文和实证研究报告。

二、录用标准

根据学报的定位、特点和特色,以论文学术质量为中心,采取择优录取和内外结合的原则,具体标准如下:

1、选题应为学术前沿或热点问题,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2、有明确的问题,能围绕问题提出有新意的论点;

3、研究方法科学严谨,论证充分、严密;

4、文字表达流畅,篇章结构合理、富有逻辑;

5、符合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学术不端论文检测重合度小于20%(综述小于30%)。

三、定稿制度

1.编辑部在每期发稿前组织召开一次发稿例会,参加人员为期刊正(副)主编、编辑部主任及责任编辑,如有必要,可邀请编委代表参加。

2.责任编辑根据审稿结果、作者修改情况和投稿时间,提出拟用稿件计划(包括:栏目设置、文章内容及所占版面、每篇文章的发表理由)进行详细说明,参会成员逐一讨论,拟定当期刊发论文。

3. 执行编辑按照定稿会决定编制目次。

4. 主编(副主编)、编辑部主任在拟定的刊发目次上签字确认。

四、录用稿件

决定采用的稿件,责任编辑采用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作者。

五、编辑加工

决定采用的稿件由责任编辑精心编辑加工,达到齐、清、定要求后送印刷厂排版。

学报编辑出版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