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学报审稿制度

一、审稿概念

学报编辑部实行 “三审制”与“双向匿名审稿制”相结合的审稿制度。审稿,是指审稿人客观准确地对稿件的科学性、创新性、学术水平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为期刊编辑遴选和修改稿件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使文章具有更强的可读性和科学严谨性。“双向匿名审稿”有助于审稿人客观、公正、公平地评价稿件,对论文做出公正客观的评判。“三审一定”是指责任编辑初审、专家外审、主编(或副主编)终审,编辑部集体审定待刊登的稿件。

二、审稿程序

1.编辑初审。 由责任编辑对来稿是否属于本刊刊登范围,有无同类文章在本刊或其他刊物发表过,来稿与同类文稿是雷同还是有独到之处及稿件的可读性和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查。对于( 1)不符合本刊宗旨和选题范围;(2)无新意,重复前人的工作;(3)同类稿件过多而内容重复;(4)观点模糊、逻辑混乱、缺乏可读性的文稿;责任编辑应作退稿处理。(5)对于内容不熟悉的稿件,责任编辑应向作者或有关人员了解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和价值,经过认真权衡后写出初审意见,或提请主编讨论。

2.专家外审。 由责任编辑将稿件送达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审稿专家要求专业对口、学术水平高、作风严谨、正派、公正,同时要审稿及时,不拖延。栏目编辑要及时更新、补充本栏目的审稿专家,将活跃在科研一线、承担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重大科研项目、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的各专业领域专家遴选到专家库。学报实行 “双盲审稿制度”,即审稿人和作者互相匿名,以尽可能保证审稿意见的客观公正。编辑部人员对审稿专家的审稿意见,应做到保密。

专家审稿意见返回后,责任编辑应综合专家的审稿意见,对稿件全面研读,向作者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应当确切、中肯、令人信服;对有学术争议的修改意见应当慎重,学报鼓励创新,鼓励不同学术观点的争鸣。

3.主编终审。 主编或副主编根据初审和专家外审的意见对稿件进行核定,作出进一步修改或推荐上会的决定。

4.集体审定。 定稿是将审稿评价与发表要求比较后对稿件的取舍作出的选择。定稿工作主要由编辑部以会议讨论的方式来完成,参加定稿的人员为:编辑部主任、主编、副主编、编委代表及责任编辑。定稿要综合考虑审稿意见、学科发展状况、办刊宗旨、出版范围。

稿件处理结果由责任编辑填写用稿、修改或退稿通知,及时通知作者。同时,将定稿情况在系统中上传备查。

三、审稿内容

1.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审查

根据科学道德标准,审查来稿是否存在剽窃他人成果、抄袭别人著作等学术不端行为。

2.论文科学性审查

1)论文的真实性:取材确凿可靠、客观真实,论文的结论、实验结果忠实于原始资料。

2)论文的再现性:数据来自实验观察的结果,并经得起任何人在任何地点、相同条件下的重复验证。

3)论文的准确性:实验数据、引文准确无误。

4)论文的公正性:能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和别人的工作,如果反映实验结果,不任意取舍,不摒弃偶然现象。

5)论文的逻辑性:概念清楚,论据充分,推理合乎逻辑。

3.论文创新性审查

1)内容新颖性:论文所报道的内容是新颖的,鲜为人知的,或从新的角度阐明新的问题。

2)富有创造性:论文应是国内外没有人做过的课题或没有人发表过的论文。

4.论文标准化与规范化审查

1)论文的编写格式。包括中英文摘要、关键词、注释、参考文献的著录规则应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2)论文的语法和书写规则。包括标点符号、简化汉字、数学公式、数学用语、法定计量单位及图表格式应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