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学报编辑部校对工作制度
为了提高《常州大学学报》的编校质量,确保其文字差错率不超过国家控制标准,并争取达到优秀水平,特对学报校对工作做如下规定。
1.常州大学学报》实行三校制。一校由作者和责任编辑共同完成,二校由责任编辑、执行编辑交叉承担,三校由责任编辑、执行编辑和执行副主编交叉承担。主编、执行副主编付印前最后把关。
2.校对人员应尊重原稿和责任编辑处理意见,校对时应熟练运用校对符号。
3.校对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改正校样上的错字、倒字、横字及缺字,不出现颠倒、多余或遗漏字句行段,纠正接排、转行、字体、字号等差错。
(2)改正各种外文符号和公式的错误,特别应注意文种、正斜体、大小写、上下标等是否有误。
(3)检查版式是否符合要求,包括图片是否清晰,大小是否合适,有无偏斜,字体、字号是否统一,页码是否连贯,有无书眉,线条是否均匀等。
(4)检查注释和参考文献的次序与正文所标号码是否吻合。
(5)注意插图、表格、数学公式、化学方程式等的位置是否恰当、美观。
(6)校正图表的位置,注意方位的平正。
(7)检查行距是否匀称,字距是否合乎规定。
(8)统一各级标题。
(9)引文必须认真核对。
(10)学术规范要标准化,计量单位要合乎国家法定要求。
4.涉及稿件内容需做原则上的修改时,必须由作者自己处理,编辑不得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作者;对经过商谈后作者还是坚持己见的稿件,编辑部仍可考虑刊出,以体现学术思想的百家争鸣,也体现文章风格的百花齐放。对于非原则性的删减、增添、改换,编辑有权作出处置。
5.在确保无政治错误、无标题错误的前提下,学报社科版的整体差错率必须控制在万分之一的国家标准以内,学报自科版的整体差错率应控制在万分之二的国家标准以内。
6.编辑部将随时检查考核期刊的编校质量,对差错率低、编校质量高者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对差错率超标、编校质量低者给予批评和处罚,并限期整改。
常州大学学报编辑部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