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学报退稿基本规则

退稿,是学报对作者所投稿件不拟刊用,将其退回。退稿工作是期刊出版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退稿率是稿源的盛衰情况的集中表现,在期刊的质量衡量和评估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期刊评价的重要指标。为提高学报质量,特制订学报退稿基本规则。

一、从内容和形式方面规范退稿工作

1.稿件不符合办刊方针及报道范围;

2.政治敏感性选题(涉及日本问题、台湾问题、西方马克思主义等);

3.选题陈旧,立意不新,不能给读者以启迪和参考;

4.学术质量低,科学性差,没有学术价值和研究意义;

5.一稿多投,抄袭剽窃,败坏学术风气。

二、从审稿程序方面规范退稿工作

1.编辑初审,查重率超过20%的(综述除外);

2.学术专家审稿,一审不通过的稿件;

3.一审不通过的稿件,若编辑或者作者有异议的稿件,另送2位专家审稿,仍有一审没有通过的退稿。

三、从稿源方面规范退稿工作

1.非正高、无国家级项目资助的职业技术学院的稿件;

2.同一栏目、相同作者单位的校外作者(专题除外);

3.没有基金资助的非正高人员的综述类论文;

4.书评、课程教学、调查报告类论文。